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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劳动法

    卷面总分:     试卷年份:2016    是否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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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题序号

    万某与某医院签订了从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医院支付培训费等,万某的服务期限至合同期满,如果万某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2015年5月万某提出辞职,姚卜奠支付相关培训费并承担违约金。对于某医院的要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万某与某医院的服务期约定形式是合法的
    • B、某医院对万某进行了专门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用,有权要求万某支付违约金
    • C、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D、万某合同期未满离职,需支付违约金,但支付数额不能突破相关法律限制,3万元的要求需要依法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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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

    •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
    •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最低工资

    熊某担任某船务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代表公司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8月31日,熊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熊某提起仲裁,请求某船务公司支付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熊某为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当适用公司法
    • B、熊某为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古:主工
    • C、熊某应当举出充分证据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因用人单位原因所致
    • D、熊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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