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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关于2024年上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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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专业本科专业(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毕业论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毕业论文报名1958人,审核通过1726人,未通过232人。未通过名单及原因详见附件1:2024上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未通过审核名单。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2023年12月11日—15日工作日致电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2-67169138。

    二、论文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1日—21日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suda.edu.cn)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社会自考考生登录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教学平台操作说明。

    三、微信绑定

在缴费成功后,请务必参照附件2中的操作说明,在学生工作室绑定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方微信,以免错过后续论文各环节重要通知!

   四、时间安排

    1. 选择论文方向: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5日

    2. 任务书提交阶段: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7日

    3. 初稿提交阶段: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24日

    4. 定稿提交阶段:2024年2月25日—2024年3月24日

    5. 答辩阶段: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21日

    6. 答辩意见上传阶段: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7. 答辩成绩复核阶段: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日

    8. 终稿提交阶段: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8日

    9. 论文最终成绩发布:2024年5月10日

    备注:根据论文指导审阅的实际进程,时间如有微调,以系统设定日期为准。

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本次毕业论文各阶段起止时间完成相关毕业论文事宜。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环节内容,须重新报名毕业论文。

五、答辩要求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答辩事宜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答辩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所交材料以及论文指导费不退,须重新进行论文报名。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毕业论文通过“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维普论文正版检测专用通道”进行查重。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于毕业论文。

4.新闻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寄送2篇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正式媒体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原件(以寄出时间为准),建议使用顺丰普快寄送。寄送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文景路1号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传媒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5882035。逾期未寄送新闻作品原件,视为报名不通过,报名费不退。

5.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专业的老师咨询。

法学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姜老师,0512-65226808;

新闻学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张老师,0512-6588203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周老师,0512-65880295; 


附件1:2024上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未通过审核名单.pdf

附件2:社会自考考生登录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在线教学平台操作说明.docx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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